北京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举办经济学和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已停办)
项目名称 北京大学与香港大学合作举办经济学和金融学硕士研究生教育项目
办学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西丽深圳大学城北大校区
法定代表人 许智宏
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者 内地: 北京大学
港澳台:香港大学
办学层次和类别 高等学历教育
开设专业或课程 经济学、金融学
招生方式 纳入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每期招生人数 80人/期,每年1期,共3期;学制3年
颁发证书 内地: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经济学硕士学位证书
港澳台:香港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证书
审批机关 教育部 (教外综函〔2006〕75号)
批准日期 2006年8月18日
发证机关 教育部
发证日期 2006年8月18日 (证书待发)
批准书编号 MOE11HK1A20060148N
批准书有效期至 2011年08月31日
备注
变更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