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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China-EU School of Law in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China-EU School of Law in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机构名称 |
中国政法大学中欧法学院(China-EU School of Law in China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 |
机构属性 |
不具有法人资格 |
机构住所 |
北京昌平区府学路27号 |
法定代表人 |
马怀德 |
中外合作办学者 |
中方:中国政法大学 |
校长或主要行政负责人 |
刘飞 |
外方:University of Hamburg, Germany(德国汉堡大学) |
合作办学者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
否 |
办学层次和类别 |
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外国硕士学位教育 |
学制 |
博士研究生教育:3年; 硕士研究生教育:3年;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1年 |
办学规模 |
500人(其中外国硕士学位教育不超过50人) |
招生起止年份 |
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2008年—2022年(每年1期);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2008年—2022年(每年1期) |
招生方式 |
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或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并按国家相关规定录取;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自主招生(招生标准应当不低于德国汉堡大学在德国的标准) |
开设专业或课程 |
博士研究生教育: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法学、法律;外国硕士学位教育:法学 |
颁发证书 |
中方:博士研究生教育: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博士学位证书; 硕士研究生教育: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无 |
外方:博士研究生教育:无。 硕士研究生教育:LL.M.(法学硕士)。 外国硕士学位教育:LL.M.(法学硕士) |
审批机关 |
教育部 |
许可证编号 |
MOE11DEA02DNR20080015N |
许可证有效期 |
2025年12月31日 |
备注 |
|
事项 |
变更前内容/变更内容 |
变更时间 |
审批机关 |
开设专业或课程 |
博士研究生教育:法学;硕士研究生教育:法律;外国硕士学位教育:法学 |
2015年9月 |
教育部 |
办学规模 |
500人(其中外国硕士学位教育不超过15人) |
2015年9月 |
教育部 |
招生起止年份 |
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2008年—2014年(每年1期);外国硕士学位教育:2008年—2014年(每年1期) |
2015年9月 |
教育部 |
许可证有效期 |
2014年12月31日 |
2015年9月 |
教育部 |
招生起止年份 |
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招生起止年份由2008年—2017年(每年1期)变更为2008年—2019年(每年1期);外国硕士学位教育招生起止年份由2008年—2017年(每年1期)变更为2008年—2020年(每年1期) |
2019年1月 |
教育部 |
许可证有效期 |
由2020年12月31日变更为2022年12月31日 |
2019年1月 |
教育部 |
招生起止年份 |
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招生起止年份由2008年—2019年(每年1期)变更为2008年—2022年(每年1期);外国硕士学位教育招生起止年份由2008年—2020年(每年1期)变更为2008年—2022年(每年1期) |
2019年11月 |
教育部 |
许可证有效期 |
由2022年12月31日变更为2025年12月31日 |
2019年11月 |
教育部 |
法定代表人 |
由黄进变更为马怀德 |
2019年11月 |
教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