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举办心理咨询与治疗文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已停办)
项目名称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与香港中文大学合作举办心理咨询与治疗文学硕士学位教育项目
办学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大屯路甲4号 法定代表人 邓勇
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者 内地: 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
港澳台: 香港中文大学
办学层次和类别 境外硕士学位教育 学制 2年
每期招生人数 40人 招生起止年份 2010年-2011年(每年1期)
招生方式 自主招生(招生标准应当不低于港澳台地区教育机构在其所属地区的标准)
开设专业或课程 心理咨询与治疗
颁发证书 内地:写实性证书
港澳台:文学硕士学位证书
审批机关 教育部
批准书编号 MOE11HK1A20101079N
批准书有效期 2013年12月31日
备注
变更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