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政法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举办法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已停办)
项目名称 华东政法大学与香港城市大学合作举办法学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办学地址 上海市龙源路555号 法定代表人 何勤华
内地与港澳台合作办学者 内地: 华东政法大学
港澳台: 香港城市大学
办学层次和类别 本科学历教育 学制 4年
每期招生人数 100人(在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年度招生规模内统筹安排) 招生起止年份 2003年—2013年,2014年,2015年(每年1期)
招生方式 纳入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
开设专业或课程 法学(030101KH)
颁发证书 内地: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港澳台:Certificate of Attendance(写实性证书 )
审批机关 教育部
批准书编号 MOE31HK2A20040626O
批准书有效期 2019年12月31日
备注
变更记载: